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提升法治宣传实效,让法治宣传教育接地气、有热气、聚人气、润人心,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江西省司法厅、中共江西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江西省广播电视局、江西日报社等在全省组织开展“有法好看•剧剧精彩”——首届江西“跟着微短剧来学法”作品征集活动。根据赣司字〔2025]11号文件《关于举办首届江西“跟着微短剧来学法”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附件)要求,现将有关参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以全民普法四十周年和“八五”普法总结验收为主线,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重点,坚持紧跟时代,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微短剧快节奏、高密度、题材丰富的内容优势,低成本、短周期、体量灵活的制作优势,接地气、懂网络、贴近生活的传播优势,以“微短剧+普法”的方式,围绕赣鄱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我省的典型案例、法治人物、法治实践为原型进行剧本创作,策划、创作、推出一批正能量的法治类题材微短剧,以更有温度、更加立体、更加鲜活的方式推动法治走进百姓的寻常生活中,着力打造凸显我省特色的法治文化名片,助力法治江西建设。
二、作品内容
作品需充分体现微短剧+法治元素,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创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大力宣传法治江西建设的显著成效,围绕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高质量发展大局,加强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工作,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助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成果;
(三)广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关注度高的法律问题,以通俗易懂的方式深入浅出进行解读,传播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主要包括:个人信息与数据安全保护、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与非法集资、民法典实施中的民生热点、不良网络贷与校园贷的防范、食品安全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维权保护与犯罪预防、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以及广大干部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等。
三、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从2025年3月至2025年12月,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启动阶段(3月底前)。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校开展,本活动通知发布后,请各单位积极部署,组织发动,鼓励师生积极参赛。
第二阶段:作品报送阶段(3月至9月)。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报送时间截至9月15日。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择优报送(入选作品由学校统一办理《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微短剧上线备案号)。
第三阶段:公布展播阶段(10月至12月)。由主办单位会同相关专家学者、影视业从业者、媒体人等,对所有报名参加的原创剧本和微短剧成片进行评价,综合研究确定入围作品。入围作品将在新媒体上推出,努力在全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主办单位择优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作品。
四、作品要求
(一)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专业性相统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注重以案释法,注重阐释法律知识,注重讲述人民群众身边的法治故事,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
(二)作品分为微短剧剧本、微短剧成片两个部分。其中,微短剧剧本主要征集微短剧剧本作品,参加活动的剧本尚未开始拍摄,需提供个人简历/机构介绍、故事简介(不多于300字)、完整剧本等资料。微短剧成片主要面向机构征集,为已完成制作但未播出的作品。成品总时长不超过30分钟,需提供《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微短剧上线备案号、故事简介(不多于300字)、片花、机构介绍等资料。作品格式应符合本活动规定的技术标准,分辨率不低于720P,码率不低于8M/秒,接受MPG、MPEG、 AVI、MOV、WMV、MP4等格式文件。
(三)所有参选作品须为本人、本单位原创,严禁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第三方权益。作者在报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单位以公益宣传为目的,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活动过程中作品因著作权等问题出现法律纠纷,需出品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加活动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四)作品严禁涉及色情低俗、暴力血腥、种族歧视等违反国家相关禁令的内容,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任何条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作品,或主办方认定为违反公共秩序、破坏社会风气的作品,取消参加活动资格。
(五)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凡报送作品者,即视为已同意本活动所有规定。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对法治微短剧的内容策划,通过广泛而深入的题材征集,加强对微短剧爱好者师生的沟通对接工作,引导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推动创作一批法律知识阐释精准、法治理念传播有力、艺术表现力强的作品,切实提升本次活动的整体效果。严禁形式主义,避免给师生增加负担。作品按照“剧本/成片+作品名称+选送单位”格式命名。
联系人:党委宣传部 刘水龙(电话:0791-83969055 电子邮箱liushuilong@ncu.edu.cn)
南昌大学党委宣传部
2025年3月24日
附件:赣司字〔2025]11号文件《关于举办首届江西“跟着微短剧来学法” 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