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树学生典型,培育学生爱校荣校、见贤思齐的意识,根据《中共南昌大学委员会关于设立南昌大学“五四风华奖”的决定》(南大[2017]8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南昌大学第二届学生“五四风华奖章”和学生团体“五四风华奖杯”的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和学生团体。
二、评选名额
“五四风华奖章”(个人)及其提名奖各不超过10个,“五四风华奖杯”(团体)及其提名奖各不超过10个。
三、推荐条件
(一)学生“五四风华奖章”
1.价值导向强。理想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科学精神、传播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时代新风等方面树立了新风尚。
2.社会影响大。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在向上向善、孝老爱亲、自强不息、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方面,在校内外产生重大影响,或挺身而出及时阻止不利事件发生。
3.实际成效好。脚踏实地,勇做时代的弄潮儿,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特别是在科学研究、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精准帮扶等方面,有标志性的成果或长期受到赞誉。
4.获奖层次高。被推荐人在校学习期间,在国际、国家、省部级影响较大的主流赛事上获得优异成绩。
(二)学生团体“五四风华奖杯”
被推荐团体在校期间需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团体”荣誉称号或为学校赢得较大社会荣誉。
四、时间安排
1.3月30日前,各单位成立民主评议小组,根据推荐条件,择优推荐学生或学生团体参评。被推荐人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或部门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获得推荐的学生需提交1份由正高级职称教师撰写的推荐信,研究生需提交导师的推荐信。2000人以下的单位推荐数最多不超过2个(含团体荣誉),2000人以上的单位最多不超过4个(含团体荣誉)。
2.4月15日前,各单位完成报名、公示和推荐工作,并将推荐信、申请表、候选人信息汇总表和2000字申报材料纸质版报党委宣传部,联系人:刘水龙、何俊,联系电话:83969055、83969053,电子版发送至787430482@qq.com。
3.4月30日前,宣传部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遴选,产生获奖者和提名奖。
4.5月初,举行颁奖典礼。
五、奖励激励
获评“五四风华奖章”(个人)及“五四风华奖杯”(团体)的,颁发20000元奖金及荣誉证书,获评“五四风华奖章”(个人)及“五四风华奖杯”(团体)提名的,颁发5000元奖金及荣誉证书。
六、工作要求
“五四风华奖章”和“五四风华奖杯”评选是我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学校校风、学风建设中的最高奖项,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认真推荐,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附件:
1.南昌大学第二届“五四风华奖章”申请表
2.南昌大学第二届“五四风华奖杯”申请表
3.南昌大学第二届“五四风华奖章”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4.南昌大学第二届“五四风华奖杯”候选团队信息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
2019年3月28日